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您当前位置是:商业机会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 佛山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佛山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佛山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佛山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点此浏览大图
公 司: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有 效 期:2015年09月30日
联系人:林律师 女士   加为商友
留言询价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林律师 女士 (律师)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757-83630587
传  真:
手  机: 13202979136
在线联系:
地  址: 中国广东佛山市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19室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1293223018.qy6.com(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裁决书和调解书的生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2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劳动法》第83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在15日内起诉的,裁决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由此看出,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不同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签收的时间就是调解书开始生效的时间。

法律咨询:林律师 132,0297,9136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
   (总部)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
(分部) 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19室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20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20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 联系人:林律师 电话:0757-83630587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