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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长春大华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有 效 期:201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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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女士 (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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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长春大华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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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银行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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