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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龙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9日
有 效 期:2012年10月26日
联系人:邹立洪律师 先生   加为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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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立洪律师 先生 (律师)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755-33101286
传  真: 0755-33101286
手  机: 137136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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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中国山东五莲县广东深圳市龙华龙观东路90号三楼
邮  编: 5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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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律师专业提供【推荐】龙华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可以为你做什么?【邹立洪律师】手机:13713662788,0755-33101286 
一.刑事会见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刑事辩护 
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代理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当您的亲人被错判、误判、冤判、重判,律师可以代理再审,向*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改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一时间找准专业的律师为您会见到您的亲友 确保他们的安全问题及需求,以及与他沟通收集对他最有  利的信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切勿慌乱。
  鹏鼎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邹立洪律师】真诚为您服务!保护您和亲友的合法权益!秉承“高效、勤勉、专业、尽责”的宗旨,“客户至上”的原则“,追求卓越”的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邹立洪律师】手机:13713662788,0755-33101286,QQ:578207175 

本公司地址: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市龙华龙观东路90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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