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您当前位置是:商业机会 >> 商务服务 >> 中介服务 >> 邦佑薪工宝----灵活用工的法律依据
邦佑薪工宝----灵活用工的法律依据 邦佑薪工宝----灵活用工的法律依据-山东邦佑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邦佑薪工宝----灵活用工的法律依据

点此浏览大图
公 司: 山东邦佑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有 效 期:2020年08月27日
联系人:宋经理 先生   加为商友
留言询价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宋经理 先生 (经理)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535-2111278
传  真:
手  机: 15666556821
在线联系:
地  址: 中国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
邮  编: 264000
公司主页: http://bangyourenli.qy6.com(加入收藏)
公 司:山东邦佑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薪工宝---灵活用工的法律依据
灵活用工有别于全日制用工,根据山东邦佑人力集团的专家分析主要有三种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承揽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
(一)非全日制用工:以工资的形式发放薪酬。需要至少交纳单项工伤险。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可以异地交纳的法律依据)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2,通过对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用工需要购买工伤保险。(购买工伤险的法律依据)。
(二)个人承揽的劳务关系: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工资,开取劳务费发票。
1,《合同法》第十五章(个人承揽工作的法律依据)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工作的完成】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户的灵活运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想进一步了解的朋友可以关注薪工宝灵活用工平台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17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7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535-2111278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