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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杭州市江干区律捷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部-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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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杭州市江干区律捷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部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有 效 期:2018年03月21日
联系人:李律师 先生   加为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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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杭州市江干区律捷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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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是否有房产证?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回迁房若要上市交易就必须要有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回迁房所有者无法在房屋登记管理核心办理相关转移手续。若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

  2、交易税费由谁承担?

  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种税费分别由谁缴纳,各自缴纳多少等,都需约定不明。

  3、约定好过户时间与手续

  防止业主一房两卖的行为,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该回迁房为夫妻共有,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尽量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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