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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加急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加急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加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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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厦门芝麻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联系人:李小姐 女士 加为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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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女士 (高级顾问)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592-503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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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158607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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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中国福建厦门市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橦4层2单元005区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qyl123456.qy6.com(加入收藏)
公 司:厦门芝麻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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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申请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办理程序
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

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

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跟据《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

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查与决定: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在审批表上

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

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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