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您当前位置是:产品大全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执行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执行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执行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浏览大图
公 司: 广东扬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联系人: 先生 加为商友
留言询价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先生 (负责人)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757-81805347
传  真:
手  机: 15818085594
在线联系:
地  址: 中国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华南灯饰城B座三楼362-368号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yangdailvsuo.qy6.com(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扬代律师事务所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一、执行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依法应当由*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执行死刑要注意什么



  *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三、执行死刑有什么限制



  1、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即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产品信息
 1 2 直接到第
49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30 条,共 2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 联系人:杨 电话:0757-81805347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