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录,最好的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E 我的办公室
您当前位置是:华企网首页 >> 商业机会 >> 礼品、工艺品、饰品 >> 陶瓷工艺品 >> 供应首例消费者质疑驰名商标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供应首例消费者质疑驰名商标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供应首例消费者质疑驰名商标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泉州市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供应首例消费者质疑驰名商标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点此浏览大图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1日
有 效 期:2008年05月19日
公 司: 泉州市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女士     添加为商业伙伴
留言询价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陈小姐 女士 (商标专利代理)
电  话: 28210001
传  真: 22109111
手  机: 13959797103
地  址: 中国福建泉州市丰泽区
邮  编: 362000
公司主页: http://chensiqi.qy6.com(加入收藏)
http://www.qzwa.com
企业经济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模式: 服务型
员工人数: 11-50人
注册资金: 人民币 5000 万元 - 1 亿元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首例消费者质疑驰名商标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首例消费者质疑驰名商标案件于2007年7月12日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再次就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法律手段还是荣誉称号,将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相关产品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等字样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
在辩论阶段,上诉人何美华认为: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上诉人的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不是荣誉证书,且生效证明载明“某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也不符合司法文书的形式要求,不排除法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被上诉人将“中国驰名商标”作为永久性的荣誉称号予以宣传和使用,误导消费者,不仅仅是违反了驰名商标的立法本意,并且也是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也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十条以及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驰名商标应当注明出处的规定,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被上诉人将产地说明以极小的,普通公众没有能力注意到字迹标注在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最终结果尚待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方能见分晓,本站将根据案情作进一步报道。

 
 信息来源:《本所 》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价格说明:


加为商业伙伴 留言询价 推荐给好友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中华企业录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寻求商标侵权诉讼案转化为商标授权争议案
(2007年10月19日 11:48)
  提供“薰衣草”商标案 恒安纸业终审赢官司
(2007年10月19日 11:46)
  寻求侵权证据保全公证
(2007年08月28日 12:03)
  提供转让合同纠纷
(2007年08月28日 12:00)
  提供商标权属纠纷
(2007年08月28日 11:59)
  提供标志设计
(2007年08月28日 11:58)
  供应商标注册证
(2007年08月28日 11:56)
  提供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2007年08月28日 11:55)
  供应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2007年08月28日 11:54)


机械工业 化工 环保 家居用品 电子电工 礼品饰品 纺织皮革 建筑建材 服装鞋帽 电脑软件 农业 食品饮料 包装、纸
商务服务 冶金矿产 办公文教 医药保养 家用电器 汽摩及配件 运动休闲 通讯产品 安全防护 能源 玩具 印刷出版 交通运输
回到页首
1 2 3 4 5 6 7 8 9 1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28210001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国际站